1批次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
时间:2016-09-22 14:21 作者:信息员 来源:河南省电动车检测网 阅读:次
日前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,2014年第2季度,该局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检查,共抽查了郑州、安阳、平顶山、新乡、鹤壁、漯河、濮阳、许昌、驻马店、周口、信阳、商丘12个省辖市21家企业的39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产品,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。
本次监督检查依据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GB17761-1999、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》CCGF 213.5-2010,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最高车速、制动性能、车架/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、整车重量、把立管静负荷、脚蹬间隙(地面距离和足趾间隙)、鞍座调节夹紧强度、 绝缘性能、制动断电装置、欠压、过流保护功能等10项进行了检验。
经抽样检验,安阳金钟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批次云雀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 TDR-013Z 生产日期2013-9-21),最高车速、脚蹬间隙项目不合格。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,已责成相关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。